市国资委对市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月13日,市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王晓军带队,对市供销社党委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现场提问、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市社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马京生代表市社党委作了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市社纪委书记朱少军及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马京生同志重点围绕市社党委高度重视,努力践行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严明纪律,抓早抓小,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过程;抓住契机,延伸基层,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完善体系,科学防控,不断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四个方面向市国资委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汇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马京生同志代表市社党委向检查组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下一步市供销社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反馈本次检查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市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纪检监察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