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与辽宁省社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11月21日,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与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北京市社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市社主任李大维,副主任曹立新、张守海;辽宁省社理事会主任肖涵、副主任尹璟友,以及双方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李大维、肖涵同志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李大维同志表示,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京辽两地人大“京沈对口合作”和省际间供销社联合合作,经过前期双方多次考察、对接,今天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衷心希望京辽两地供销社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搭建好农产品供销平台,稳步推进多领域合作,按照党和国家对供销社提出的要求,共同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力争各项工作早落地、早见效,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肖涵同志对加强双方沟通交流,推进多方面合作寄予厚望,并表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把辽宁省众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与首都广阔的市场对接起来,并积极打造品牌、创新模式,为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奠定基础,切实为推进“三农”工作做出新贡献。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蜂产品产业、文化创意、农产品城市集配中心、类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开始启动,同时也是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京辽两地人大“对口合作”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举措。双方经本着优势互补、精诚合作的精神,力促社有企业做强做优,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进程中,树立新典范,做出新贡献。
(市社合作指导部提供)